歷史遺跡

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

學者殺人

我只能說,高傲的學者諸公們,請你們不要再把【學術】與【實務】間的鴻溝越刨越大了。
是呀~我的確是在說那位接受聯合報專訪的彭教授(因為訪問太令人生氣了,所以有興趣者請大家自己用GOOGLe搜)。

當您告訴我【高風險家庭個案訪視,社工人員應該全年無休】(引自聯合報原文,2010.04.19),
請您先定義清楚什麼叫【全年無休】。
據我曾在當家暴中心當個管的朋友所說,在現行高風險家庭的個案管理機制中,的確是有全年無休24小時on call的機制(單位社工員大家家得輪班並帶公務手機之類的)。
但【全年無休】不代表社工員得全年24小時守在當事人家門口,甚至侵門踏戶殺到當事人家中。更何況,當一個社工員背後要扛30-50個當事人(家庭)時,我們何德何能做出30個分身守候在每個當事人家門口?

您或許會告訴我,個案要做分級風險控管,將個案分成【高風險】和【低風險】,【高風險】才需要這樣做.....教授大人您不知道的是,在龐大案量壓力下,低風險個案早就結案了,甚至根本不符合開案條件。30個人到底誰是高風險?教授呀~每個風險都很高。社工員只能卑微的向神乞求我的個案能幸運見到明天的陽光,這樣我也能見到明天的陽光。

然後,當然不是您,不過又有人說了,社工呀~警察呀~你們幹嘛不早點破門而入呢?這樣沒水準的問題絕對不會是大教授提出來的。

提這些問題的人CSI犯罪現場看得太多,也看得太少。
CSI探員敲門敲三下,沒回應就直接叫管理員開門,沒管理員的就拔槍把門給破了。帥氣~!有為警察當如斯!

別忘了,CSI為了要破門,之前要蒐集多少的證據說服法官開立對嫌疑犯的搜索票。如果沒搜索票還會被嫌疑犯恥笑:【有本事就拿搜索票來呀~!】

只要是社工員一定知道,維護案主生命的原則高於尊重案主自決權的原則。但是界線在哪裡?如果今天警察和社工破了門,發現母女倆個只是昨天太晚回家,睡到一個不行;更或者真的就是如個案資料所述燒香禮佛去了不在家中,破門而入的責任又有誰要承擔?社工員?警察?內政部長?還是那群想看CSI在台灣上演的閒雜人等?

如果高風險社工真有那麼偉大,應該要【不分你我、全年無休】,那為何在制度性的保障上,這些基層的高風險社工還比不上大教授您呢?別說是合理的薪資結構,連穩定的工作都無法維持(想必這兩個縣市的主責社工一定都是可憐的約聘社工吧~而且明年一定不會被續聘了。又折損了兩個專業人員,標準的代罪羔羊。)這還只是談到公部門的社工員呢~更不要談那多數在社福團體中被團體壓榨,運氣不好一點還有可能必須協助機構違法報銷的小小社工員。當社工員被社會賦予專業的沈重要求時,制度性的保障到底在哪裡?

而當基層社工員成為【代罪羔羊】、【眾矢之的】時,社工專協的諸公您們又在哪裡?台中縣和南投縣社工師協會的諸公你們又在哪裡?社工師每年繳了那麼多會費(不繳還會被罰款)加入專業團體,為什麼當事情發生時專業團體卻無法發揮倡導的功能,任由基層社工被媒體、學者甚至內政部長恣意踐踏實務工作者的專業?那我們到底要你們這些專業團體做什麼的?吃飯的嗎?

說到【要有愛心】、【要多做一點點】。那些標準作業流程SOP不也是你們這些專家學者訂出來的嗎?嘴巴上說的好聽要進行【個別化的服務】,最後又用案量來壓榨社工員服務的熱誠與精力,最後只能弄個SOP要基層社工行禮如儀。這不也是您們這些【專家學者】和【政府官員】聯手幹的【好事】嗎?口說【愛心】的人們到底要以愛心之名壓榨社工人員到什麼程度?

最後,社工師法的修法斷絕學分班社工員的出路,不正是為了讓22歲初出茅廬的社工系畢業生能包山包海吃掉所有的工作機會嗎?現在又說你們培育的寶貝子弟社工員經驗不足,積極性不夠。這難道不是你們這些社工養成教育者的責任嗎?當各位老師們指著基層社工的鼻子罵時,別忘了,他們曾經也可能是您的學生。如果說機構主管要負起連帶責任,那社工養成教育階段的老師們難道不需要負起連帶責任嗎?!

至於媒體......如果連聯合報都已經成為激情與口水的修羅場,那台灣的報紙也沒啥好看的了。還是直接看演藝新聞裡林志玲演月九的消息比較不會生氣..........

小小曹妹妹被母親殺了;
數以百計的基層社工員被學者、媒體、內政部長、立法委員凌遲致死(當然是指心靈);
當這數以百計的社工被眾人打倒在地,再也無法燃起對社會工作的熱情時,
受他們服務的服務使用者的權益又由誰來保障?

教授、部長,這些個案就麻煩諸位了。
好好幹~!記得【全年無休】。


相關閱讀可見此:4/19才是社工日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辛苦了..Orz